| 关键词设置:分手只用了我三秒钟 |
我自小都在羡慕妖精的存在,总喜欢占个高枝,也总是不服人的样子,那怕自己心里真的已心服口服.喜欢妖精是因为妖精在我眼里很有魅力,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在经过了不算长20多年之后,然后感觉不是这样,不论是人是妖,都无法做到自己随心所欲的事,有些或许真的要淡然,放手才最美.或许多少年之后我的感觉又会改变,这不重要. 或许像大象一样,自己的生命尽头,它们可以感觉的到,而我的感情生命尽头我也同样能感觉到. 从和DA在一起时,我总是问DA,如果分手了,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希望DA说会,因为可以证明DA的生命我存在过,也能算个过客对吗.DA说他不会要我们分开.我感动于DA的这句话.努力的构想着未来. 一个很老套的故事,而这次不是因为家人的不同意.而是.因为DA的领导不同意.我不懂是因为我表达自己的方式不对,或是锋芒太露不懂避讳一下,我想做到处世为人很好,也努力去学过,最终我失败.DA的领导要我们分开.按理说我该是坚持住是吗? 我选择了放手,不想DA在DA所想要的工作环境,事业,前途和我之间做选择,我怕DA找不到这样的工作时,他颓废,更不想DA无事可做时的堕落.因为我知道可爱的DA,喜欢学习,原来也只因为我天天和他一起,DA好多天没看书没学习感觉到的堕落.我是生活中的弱者,不论任何一方给我一点点压力,我都经不住,我太敏感.要求也太完美. 我以为我不会痛,不过依然痛了. 我们分手吧,一句话,我尽看了许久发出了这句话.心里酸的痛. 现在什么话都不说,希望你能明白就好.在最美的时候结束也许更美. 答应我,好好吃饭,好好工作,不要再穿那么少,看你冷的傻样,每次我都笑你.少抽烟,本来电脑对身体就不好.记得,记得. 等感情淡了,散了,我会成为你的一个伤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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