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交流的尴尬,在于本意与解读之意的大相径庭,你明明说的是黑,人家却说你说的是白,明明你说的是是,却偏偏说你说的是非。当然,有的解读虽然与作者的本意不一致,但又确实符合文字语言客观的表达,这应是智者的解读。但另外一 种断章取意的解读,不仅屈解,而且还要强加于人,那就是一种愚莽之举了。 我曾在《彭城晚报》副刊的右上角,发过一篇不足千字的题为《电视书房》的随笔,写我由于住房紧张,书房和客厅在一起,戏称为“电视书房”,并由此生发出一点感想:像我这样一个非学生非学者的读书人,在住房紧张的情况下,没有必要专辟一间叫“书房”的屋子,伏在书桌上装模作样的读书。我理想的读书状态,便是何处何时都可读书,边看电视边读书,也是一种特别的享受呢!那文章登出后,很得一些读书人的共鸣,以为非功利的自由自在的读书,才是读书的美丽境界。 没想到的是,一周之后,一位文友打来电话,说我的《电视书房》遭到批评了,批评的文章发在和晚报同在一城市的《徐州日报》上。于是我赶紧找来那报纸,也是在副刊的右上角,不过文章却要比我的长了一倍,题目是《不要太随便好么》,作者署名“文征”——一看便知是文章征讨之意。那文章开头说有位读书人宣称他要自由自在地读书,这无可非议,接着质问道,你有什么权利干涉别人在书房里读书呢?那些求知识的学生,那些搞研究的学者,不在书房里正襟危坐的读书能行吗?接着又分析道,我之所以对书房里读书口出不逊之词,是因为“没有书房嫉的”。文章写到这里,作者似乎有些义愤填膺了,于是上纲上线道,我提倡自由自在读书,正是社会上媚俗风气的反应,与那些媚俗文学媚俗文化媚俗艺术等等等等,都是一路的货色,是必须引起有识之士正视不可等闲视之的。 我当时真看得一头雾水。这说的是我吗?这批评的是我的文章吗?无论是作者的署名,还是行文的风格,整一个文革造反派的大批判,就只差没把那“媚俗”一词换成“资产阶级思想”了。看这样的文章,骨子里冒着凉气,庆幸文革早已是历史陈迹,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呢! 其实对于文章的争论,我向来是持平和宽容态度的。因为我也常写文学评论和杂文,与人辩驳。但有一点,挑别人的剔必须实事求是,引文必须符合原意,切不可断章取义,把人家文中没有的观点强加于人,这是辩论的最基本的前提,离开这一点,辩论也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但这篇文章对我文章的断章取义是明显的。我在文中说的只是我个人的一种读书方式,而且是在没有书房情况下的一种自我安慰。,总不能没有书房就不读书吧?如果我真的是在嫉妒别人有书房,真的是在反对学生求知专家治学的苦读,那晚报也不会在显要位置登我文章的吧?而我的文章恰恰开章明义就强调了我既非求学的学生,也非治学的学者,只是一个普通的读书人而已。至于媚俗之说更是荒诞不堪了,因我写的许多杂志恰恰也是反对媚俗关注人生的,而且我在这篇文章里,也是在提倡环境不好时也可以尽享读书的乐趣,这怎么能叫媚俗呢? 耐人寻味的是,那篇批判文章,既没有点我的名(我用的是真名),也没有点文章的名,只说是一家晚报上的文章,但断章取义引用的原文,却正是我文章里的。这样一来,没读过我文章的读者,便无从拿原文印证,只好认定他的断章取义批判的正确了。这一点最令我不耻,若真是铁肩担了道义,为何不敢署真名,为何不敢指出我文章的题目和所登的报纸。其实道理也很简单,一旦引了,读者自会明断,他本人也便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有可能自己成为别人批判的靶子呢!看来这作者也是熟谙大批判之道的呢! 读那批评文章时,我当时真有些屈辱之感,想写一篇反驳的文章。但转而又一想,如若读者看过我的原文,读了这文,自有明断,我不必多嘴;如若没看过我那文,也不知此文是批我,我也没必要多舌。正是是非自有公断吧?其实我也心知肚明,就是写了反驳的文章,又到哪里去刊登,没看到那文章出笼之快,当也是有些来头的圈子里人吧? 不过我还是给那副刊编辑去了信,说明我的观点,并附上我的原文。很快那编辑来了信,说对不起,她没有看到我的原文,并希望我有宽容之心,并说有争论不是坏事——争论当然不是坏事,可这样的争论,却实在令人不敢恭维——看了这年轻女编辑的信,我真的也无话可说了。
2001年6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