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董忠全
最近,根据徐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纪检监察学会的统一部署,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和专题研究,深入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规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路。本文以《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为题,着重研究和探讨反腐倡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以求从思想认识上有所提高,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有所突破,更好地发挥反腐倡廉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我们党肩负的使命,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工作,并就加强和改善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对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全面落实。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提到全党同志面前。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团结最广大人民的重要基础,是新世纪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举措,是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要求,也是我们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社会基础,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和基本特征,自觉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任务,紧密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脚踏实地做好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在当前新的形势下,正确认识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内涵和相互关系,是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和理论工作者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所面临的应当高度重视和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尤其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端正强化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的思想认识和社会理念,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反腐倡廉 历史经验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就要求我们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注重研究和正确把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规律,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极端重要性的理解,正确认识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有力地促进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然而,存在于党内和社会上的各种腐败现象,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中的长官意志、独断专行、徇私舞弊、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腐败行为,严重地侵犯了人民群众利益和人民民主权利,动摇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削弱了人民群众的责任感,影响了民主政治的建立和运行,破坏了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政治秩序。腐败是社会存在的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腐败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瓦解国家政权机构和法制,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阻碍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通过反腐倡廉,查处腐败分子,规范从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不受侵害,使社会秩序规范有序,社会精神风貌健康向上,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通过反腐倡廉,使社会利益得到公平分配,人民群众应得到的经济利益得到合理实现,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反腐倡廉,保障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通过反腐倡廉,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群体中建立健康向上的政治文化和思想道德,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达到全社会各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全社会充满创造活力,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社会稳定有序,实现政通人和、社会和谐。 三、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 反腐倡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促进力量。党内和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个别地方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和谐与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我们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担负着组织和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重任。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就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今年年初,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体现了反腐倡廉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处理和及时解决这些由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引发的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不断进步;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通过深化改革、发展民主、强化监督,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深入发展;通过加强教育和管理,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水平和廉洁从政意识,以廉洁的党风政风来影响和带动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全社会形成诚信友爱的风气,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反腐倡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我认为,反腐倡廉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政治保障。坚持党纲、党章和党的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全党全国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变成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坚强意志和统一行动,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政治保障。 --组织保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和政府的组织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严肃党纪国法,严格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组织保障。 --作风保障。人民群众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只有妥善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政权才能稳定;如若相反,社会就会腐败,矛盾就会激化,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政权更迭。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党80多年的优良的传统,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和严格、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我们党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良好的社风、民风,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作风保障。 --制度保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反腐道德防线;坚持五个一廉政教育制度,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行业部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制度建设,构筑防腐制度体系;建立管用的制度,改革不相适应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依靠制度预防腐败;严肃执行纪律,惩治腐败,对思想教育无效、制度约束无效、监督制约无效者,严肃依纪论处、依法惩处,以儆效尤,且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从而,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措施保障。 一是领导带头,廉洁从政。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大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十个不准(不准滥用权力,不准行贿受贿,不准跑官要官,不准以权代法,不准插手工程,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公费娱乐,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婚丧敛财,不准大吃大喝)。对顶风违纪和严重违纪的领导干部,予以严肃查处。 二是标本兼治,狠抓源头。积极推行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从治本着手,从源头抓起,彻底消除腐败现象。 三是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牢固树立依法执纪、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意识,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和发生在基层的以权谋私案件为重点,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司法公正、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纪、公正执纪、文明执纪,努力提高执纪办案水平。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注重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肃清严重阻碍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障碍,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是强化监督,得力有效。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做到自尊自警、自省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切实保证监督得力有效; 五是提高五力,增强合力。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增强一个意识(一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的大局意识),发挥两种职能(纪检和监察),做到三个适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争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诚卫士),当好四个表率(作政治信念坚定、严肃执纪的表率;作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的表率;作公正无私,刚直不阿的表率;作不询私情,务实清廉的表率,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达到五个提高(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工作的能力,提高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从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坚强领导和中坚力量。 我们深信,只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全面落实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反腐倡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内涵,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保障作用,把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就一定能够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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